美术特长生水平测评认证考核是是在规范的操作程序下,通过统一的评判标准对参加艺术水平考核人员的美术水平进行评比、认定的一种测评方式,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学习成果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普及社会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的一种重要手段。
测评认证专业、级别
报考专业:书法、硬笔书法、中国画(山水·花鸟·人物)、素描、速写、水粉、水彩、油画、漫画、儿童画、篆刻等专业。
专业级别:每个专业均为1-10级,10级为最高级别。
测评认证对象
凡爱好美术并有一定基础者(年龄、地区、职业、文化程度不限)均可报名。
考核日期
每年集中两次开展美术艺术水平考核活动,各定点机构(考场)根据统一安排做好报名、考试等相关工作。
证书颁发
通过艺术水平考核者,科协下属专业机构颁发由艺术特长生艺术水平考核中心监制的特长生测评认证考核(等级)证书。
测评考核须知
1、考生依据《美术特长生测评考核》教材及特长生测评认证考核大纲进行报考,切忌盲目。评定级别低于或高于报艺术水平考核级别,艺术水平考核费用均不退补。
一级~三级 |
四级~六级 |
七级~八级 |
九级~十级 |
D档 |
C档 |
B档 |
A档 |
级别与档次对应表
2、在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准许考生报考两个以上的专业。同一个专业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个级别。
3、完整、准确、清晰填写或打印《艺术水平考核考生登记表》,每人次、每专业一张考生登记表。
4、每人次、每专业近期2吋照片3张(考生登记表、准考证、艺术水平考核证书各一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和级别。
5、考生已通过文化部认可的其他艺术水平考核机构等级考试的,须附上已过级别证书复印件以供参考。
6、考生报名后,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作弃权处理,恕不办理退费手续。
7、主办单位对艺术水平考核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像、录像、出版、宣传及处理权,艺术水平考核作品一律不退。
8、考生必须按准考证所示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无准考证或准考证与身份不符者,均不准进入考场。
9、考生按艺术水平考核教材或艺术水平考核大纲规定规格自备用纸和用具。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文人书画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9011室
电话:010-57221665、58485236、18401590199(微信同号)